报告厅、会议室网上预约管理规定

为规范和加强报告厅、会议室使用与管理,提高使用效率,报告厅、会议室实行网上预约管理,特制订本规定如下:

1. 会议室由党政综合办负责管理、使用登记与调度、设备维修等相关事宜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座椅等物品。

2. 会议室实行网上提前预约制度,使用者至少提前1天预约会议室,并做好钥匙的领取登记和及时归还工作。

3. 会议室预约时段为:8:00-12:00,14:00-18:00,19:00-22:00,超时段使用应在预约登记时做好备注说明,原则上不可连续预约同一会议室超过2天。(提示:预约时间必须落在系统划定时间段内,时间需按照系统原有时间格式输入)

4. 会议期间,使用者须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,自觉保持卫生,禁止吸烟,禁止乱扔纸屑,保持室内整洁卫生。

5. 会议结束后,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检查,应关闭多媒体、空调等各种设备的电源,锁好门窗,确保设备安全,防止物品遗失。

6. 会议室不安排专门的打扫人员,使用者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及会后的卫生清扫工作,钥匙归还后,办公室负责人员对会议室进行卫生和安全等检查。

7. 使用者如发现设备故障或者有桌椅损坏情况,须及时与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,保证设备正常运转。

8. 会议室如遇冲突,办公室负责人员应本着重要、紧急优先的原则,协调使用人协商解决。

9. 其他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用户可联系综合办公室,办公电话:029-8708120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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